为进一步发展地摊经济,促进消费,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公共环境,切实减少“网红街”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办法》《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网红街”实行交通管制、临时摊档经营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2025年3月11日0时起,每天19时至次日凌晨3时,禁止所有机动车(二轮摩托车、电瓶车除外)进出通行“网红街”路段。另外,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超员超载、无牌无证车辆人员、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互与通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启用新增的道路交互与通行智能监控设备,对所有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电瓶车)实行24小时全自动检测、监控、识别和抓拍,由县公安部门依据实际违法违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规则,确保出行安全文明。
一是对“网红街”内的临时摊档,规定经营时间为每天17时30分至次日凌晨2时,严禁在规定的时间外经营。
二是“网红街”的临时摊档在经营期间,禁止将摊位摆在街道内的小车停车位外;禁止占用人行道。
三是所有的临时摊档在规定时间结束营业后,必须将摊位内所有的物品搬离,不得占用人行道或堆放在市政道路两边,影响“网红街”市容。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县住建局暂扣乱堆放物品并依法作出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终止经营资格。敬请“网红街”各位临时摊档经营者自觉遵守,规范经营。